人姐ElsaX摄影师Anna,开放式结局。
首次尝试第一人称x青春文学……。
1.
Mike再次邀请我去他家的时候,我没有拒绝。
或许是由于拒绝了太多次,他已经有些显而易见的不安了。
见到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当即打电话给家里人告知我要随他回家的消息。我微微偏头看着他,看他在阳光下露出笑容,少年特有的清澈和干净。
他是个多好的男孩子,也许我并不算将就。
我似乎从来没有在一贯凉爽的A市见到过这样闷热的夏天,下车的时候已经有些汗湿,Mike正站在街边等我,看我到了,体贴地替我打开车门,接过我手上的礼物。
“早知道不让你来了,这么破费。”他半真半假地抱怨,我笑着跟在他身后。
很奇怪,没有要见家长的紧张,没有渴望认同的忐忑,有的只是毫无波澜的平静。
太平静,像一湖死水,泛不起半点涟漪。
他脸上始终含着笑,打开门往里面兴冲冲地喊了一声:“姐!Anna来了!”
厨房里探出半截身子,我看着那张脸,瞬间失语。
蝉鸣声伴着心跳如雷,聒噪又刺耳,钝痛又麻木。
一刻前还平静无波的心湖死水霎时间掀起巨浪滔天,几乎将我淹没。盛夏的风胁迫着滚滚热浪从窗外向我走来,但我却只觉得冷。
冷到背后发汗,冷到牙齿打颤。
后来我才明白,这种感觉叫做绝望。
我从未设想过会在这里再次遇到她。
2.
三年前因为学业压力独自乘上南下的火车,慌忙得好似在避难。最后我在一处还听得过去的陌生地名跟着人流走下车,那天正下着雨,走出车站的时候看到十米外有一间咖啡店,没有带伞的我决定先进去避一避。
虽然只有十米的路程,但雨下得密集,我又拖着行李,冲进店里的时候还是有些狼狈。
所幸扫一眼周围,人群熙攘,没人在意我。
也许是因为下雨,店里避雨的旅客很多,我找了一圈才在角落找到一张空位坐下去。拿纸擦水的时候我顺带着环顾四周,对于出逃的自己来说这陌生城市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新奇有趣。
一点钟方向给洋娃娃梳着头发的小女孩,三点钟帽子上沾了两片树叶的正在看报纸的老爷爷,五点钟正一手敲着桌子一手握着电话低声交谈的男人,七点钟抱着吉他小心擦拭的学生,九点钟坐在落地窗边认真回复着邮件的女士,十一点钟……
没有十一点钟了。我的目光又回到了九点钟方向,那是一位因为过分美丽而超凡出众的女士。她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双排扣风衣,西装领很正,大方地露出一整片雪白的颈部肌肤,走线完美,就算是坐着也没有多余起泡。一头抓眼的浅金色头发被她挽在了脑后,间或有几抹没扎紧的发丝逃脱出来,为她精致的面容装点出几许慵懒和随性。她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微微咬了咬下唇,隔了很久才又抬起手继续敲打着键盘。
她打了多久,我就看了多久。
一见钟情往往是基于颜值,但这并不妨碍它仍被称为钟情。
也依然阻止不了,那悸动之后实实在在落在心间的情衷。
3.
我在那间咖啡厅五百米处定了一家旅馆,整日整日地将我的假期消磨在那个无名咖啡店的角落。我发现那位女士每天都会在下午的三点左右到达咖啡厅,然后选一个落地窗旁边的位置坐下,有时候会带上电脑,有时候只是简单地喝一顿下午茶,有时候也会拿着纸笔低头写写画画,最后再在四点半的时候起身离开。
就在那座陌生城市的无名咖啡店,我坐在角落里看着阳光从落地窗照进那位女士的眸眼,忽然间觉得,自己白纸一样的生活似乎就在那一刻被上帝的手强硬地抹上了缤纷的色彩。
就在我终于下定决心准备认识她的那一天,我如寻常一样提前去咖啡店点单,却在路途上被人狠狠撞了一下,反应过来摸裤兜,钱包已经不翼而飞。
那里面装着我这次出行所有的钱财和证件!我不得已咬牙追了上去。
等在市民的帮助下抓到那个小偷,又去警局录完口供后已是晚间,我碰运气一般再去咖啡厅望了一眼,没有看到那位女士。
上帝果然没有眷顾我。
一连五天,我都没有再看到她。
直到积蓄用尽不得不踏上归程,我又拉着行李箱经过那个咖啡店,落地窗前坐着万象众生,唯独没有我想要见到的那一人。
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她。
一晃已经三年。
我愣在原地眼神复杂,那人却兀自不觉,笑着向我打了个招呼:“Anna,我叫Elsa。你可以直呼我的名字,也可以跟Mike一样叫我姐姐。请坐,再过十分钟左右就可以吃饭了。”
原来她是Mike的姐姐。
原来她叫Elsa。
4.
这顿饭吃得毫无滋味。
Elsa看起来是一个不太善谈的人,席间除却礼貌性的交谈以外没有多余的话语。我心事重重,也不怎么愿意开口。
只听得到Mike炫耀一般跟他的姐姐吹嘘他是如何追到我。
其实并不是一个多么曲折的故事,不过是同所学校,一个班级,郎才女貌,相处甚久。
他追了我快两年,就在毕业的前半个月,我终于点了头。
算了吧。
我想。
为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虚影徘徊了三年,已是傻到愚蠢。
而现在我知道她叫Elsa。
可如今我只想嘲笑自己的懦弱。
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是懦弱可笑,还是愚蠢更可恨。
5.
饭后Mike送我回去的路上我发了火,“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你有一个姐姐?”
少年神色惶惶,“我也不知道你的家里情况啊……”
我知道他说得没错,我知道他有多无辜,我知道自己只不过是想为自己的软弱找一个发泄口。
是是是,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是知道又能怎么样?知道就能不绝望不痛苦了吗?知道就可以不遗憾不后悔了吗?
我知道那样多的事,但我唯独不知道该去怨谁恨谁怪罪谁。
我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问自己,我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回答自己。
为什么不早一天去问她的名字?
彼时我不过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坐在角落里不打扰的观望已经用尽我所有勇气。
为什么不早点了解Mike的家庭?
我对他并无多少情意,本就兴致缺缺。
为什么要说算了吧、为什么要答应Mike的追求?
因为我已从19岁执着到22岁,三年,1375天。从遇见她又离别的那一天算起,已经过去三年又280天。
人生能有几个三年,我还要有多傻?
我还是没有办法说服自己,我还是好不甘心。
……
为什么要在三年前遇见她。
……
幸好已在三年前遇见她。
6.
我辗转了一夜,整宿都未能闭眼。
我想起那天陌生城市的雨,挟带着寒风气势汹涌地扑面而来,那位金发女士坐在落地窗前,眉目安静,身型清瘦,她的眼睛是大海一样浩瀚的蓝,好像能装进芸芸众生,又好像世间万象都与她无关。
我多想在初见的那一天就走上前冒昧地询问她的名字。
我多想早在三年前就可以光明正大唤她Elsa。
我多想她能微微侧头,看一眼角落里的我啊。
我多想……
我多悔。
我心有不甘,我意犹未平。
7.
次日一早我决定登门,Mike却不在家,听说是出门约球去了。
Elsa为我热了杯牛奶,看我盯着马克杯上的LOGO发愣,便出言解释说这是她三年前去某城市出差,在那里的咖啡店带回的纪念。
呵,莫怪乎后来五天再也没见过她,原来她也是路人。
偏偏那么多红尘过客里,就让我看见她。
我或许应该痛骂命运的残忍,但我又忍不住感恩。
多悲哀。
Mike在午间时分回来,看到我在,擦着汗走过来,眉眼间都是惊喜的笑意。或许他是认为我的主动前来是关系更进一步的象征……他还在温言细语地解释没有带手机,我却被愧疚压得抬不起头。
但最后我深吸一口气,拦住了他想要拥过来的手。
安静的室内响起我的声音:“Mike,我们分手吧。”
落在自己耳朵里,有几分冷酷,又矛盾地掺杂着几分不忍,但却绝无犹豫。
Mike的动作蓦然间停了,他呆愣在地看着我,我却扫一眼窗边沉默看过来的Elsa,推开他夺门而去。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看向Elsa的那一眼里究竟带了什么情绪,我更不知道我该如何面对她。
恍惚间又听到门被打开再被关上的声响,有人追了出来。
我害怕是Mike,跑得愈快。
8.
“Anna——!”身后的人追我不及,气急地喊了一声。
我不可置信地转过身,看着气喘吁吁、或许从未这么狼狈过的Elsa。
正午的阳照热得像是在火烤,几十米的路途已经足够跑得汗津津,她撑着膝盖重重喘了几口气,然后直起身子定定地看着我。
我跌进她温柔如水的眼神里,想起昨夜的辗转,不禁有了自以为是的答案。
她的大海或许装不下众生万象,但至少装得下一个Anna。
因为她此刻正望着我,只望着我。
我愿意溺死其中……我愿意。
相视良久,她出声:“你和Mike……是怎么回事?”
啊,果然是为了她弟弟,当然只能是为了她弟弟。
我为自己的自作多情苦笑。
“恋爱分手,不是很正常吗?”我装得若无其事,无视心中被割裂的伤痛。
“这样啊……”她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劝,低喃了一句就沉默了。
明明她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我就是从中看出了几许责怪。她心疼她的弟弟,她埋怨我的绝情,她认为我对待感情就如儿戏。
我知道其中情感不过是我多加脑补,但我还是为这样的想象红了眼。你心疼你的弟弟,谁又会来心疼我?
我的心碎我的忧愁我的徘徊踟蹰,我那不被人知的三年又该述与谁知?
我倔强地看着她,三年前望着落地窗旁那个空荡荡的位置的惘然和昨夜转辗反侧的难眠,交杂在一起就是无尽的难过和遗恨。
我想告诉她我对待感情已经足够认真,我等你找你爱着你已经三年,1376天,我就是这样傻。
可我不能告诉她,因为我对待感情好像又确乎不够认真,我软弱地向这世界妥协、我没有那么勇敢。
而我的确又不能告诉她,她多无辜,在Mike之前她根本不认识我,她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一个默默爱着她的人,名叫Anna。
她从来不知道,她没有理由知道。
我转身走了。
她没有叫我,她当然不会叫我。
而我只希望她早些回家,莫要被阳光晒伤。
我居然在这时候都只在想着她,我真是无可救药,我真是有够傻。
9.
Mike没有再来找我,他也有他的自尊。
就如我也有我的。
直到毕业典礼,他在人群中找到我,未说话时眼已红,他的确待我情深义重,可惜我无以为报。
“我要搬走了,Anna。”
我一瞬间抬头看他,他看着我的眼睛,笑得几分自嘲,“因为姐姐工作变动……”
他像是满意看到我的面具被一点一点击溃,嗓音里没有了少年的清澈,只剩下低沉的嘶哑。他早已过了变声期,我觉得有些难过,偏开了头。
又听到他继续用那呕哑嘲哳的嗓音一字一顿地说:“你喜欢我姐姐,是吗?”
真相被揭开的时候的确是血淋淋的,但我并不觉得疼,反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解脱。也或许是因为疼得太久太多,早已麻木。
我已懒得否认,重新看回他,“你怎么知道?”
Mike似是不想追忆,他闭着眼睛很久才回:“这世界上只有爱和恨难以隐藏。Anna,你看她眼神如我看你,我怎会不懂?”
我状似无动于衷,心中却早已倾盆大雨。
于是我知道我心里并非一潭死水,只是因为我没有遇见她。
“……她知道吗?”
他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只是说:“我不会告诉她的,Anna。这关乎我最后的体面和尊严。”
10.
我想我已经错过太多,我不能再懦弱。我疯了一样推开人群冲了出去。
Elsa家离学校并不算远,等我跑到门口刚好看到一辆车转过街角,我觉得我是真的疯了,我居然又拔腿追了上去。
那一刻我无比痛恨推动了社会发展人类进程的第二次工业革命。
我边跑边喊,路人无不侧目,但我根本追不上那辆车,我只能眼睁睁看它离我越来越远,再也不见。
Elsa、Elsa、Elsa……!如果你真的在那车里,请你回头看我一眼吧——
无论是在那无名咖啡馆,亦或是那狭窄逼仄的车厢,请你、我请求你,回头看我一眼吧——!
Elsa——!!!
11.
我带着满身疲倦回到Elsa家门口,靠着再也不会打开的大门发呆。
她没有回头看到我,亦如三年前的咖啡馆,那位落地窗旁的金发女士、从来没有注意到我在的角落。
我魔怔了一样给Mike打电话,手机被我握得滚烫,打过去他没有接,正要重拨的时候有短信进来,短短一句话:“Anna,对不起。”
很快又进来一条短信:“门口信箱有我姐姐留给你的东西,原谅我的自私。”
我再打过去他已经关机,我知道我再也联系不上他了。
我爬起身跌跌撞撞冲向信箱,看到一个小巧的纸箱放在里面,上面写着寥寥几字。
“Anna亲启。”
我珍惜得害怕纸箱损坏半点,小心翼翼地用钥匙裁开。
里面放着眼熟的马克杯和几张纸。
我看着马克杯上的LOGO愣神,是花体的“邂逅”二字。
那家咖啡店其实是有名字的,只是我从来不愿意提起,因为它的名字实在太过巧合,巧合得就像是我做了一场梦。
梦里我邂逅她,而我当真了。
过了很久我才抱着马克杯拿起垫在下面的纸张,心绪难平之下,手都在发颤。
是一幅画和一封信。
信上写有隽秀飘逸的字迹:
Anna,你应该已经不记得我了,但我仍然记得在名为“邂逅”的咖啡店遇见你。那一天是8月22日,下着雨。
你拎着行李,带着微风细雨,风风火火闯进我的世界。
我注意到你似乎很喜欢去那家店吃甜点,于是我每天固定时间去到那里,就像一个爱上农夫的兔子,带着我的粮食执着地蹲守在木桩旁边。
我本想在离开之前请你喝一杯咖啡,可我没有守到我的农夫。
也许是因为我虔诚,我们终于重逢,或许是因为我不够虔诚,我们以这种身份重逢。
Anna,原谅我最后的打扰。
愿你一生顺遂,春风得意。
愿你前方坦途,余生光明。
愿你,
早日遇上喜欢的人,并且比我坦然。
——Elsa。
12.
画上是一只兔子,抱着它的胡萝卜,蹲在木桩旁,固执地看向远方。
笔触稚嫩,一点也不像出自一个成年人。
我咧开嘴看着笑,笑着笑着,又撕心裂肺一般哭得泪流满面。
我终于知道我并不是一厢情愿。
我终于知道她曾经写写画画的是什么。
我终于想起落地窗旁正对着咖啡店的大门。
我终于……
我竟然就这样错过她了。
13.
时间不一定会让人成长,但失去一定会。
后来我成为一名摄影师,行走在各个城市的街头,走进每一家咖啡店。
而就在下一家无名咖啡店,我将再次邂逅那位坐在落地窗旁的金发女士。
她有着足够溺死Anna的眼神,眉目安静,身型清瘦。
无论她是否注意到我,届时我一定会不顾一切走上前,告诉她:
你的农夫找上门来啦。
我一定会拨开她额前散乱的头发,坦然地跟她说:
我早就遇上喜欢的人了,在8月22号,那天下着雨。
我在同一天爱上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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